涉向警長擲珍珠奶茶 清潔女工認襲警罰3000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2/09 16:58

最後更新: 2019/12/09 17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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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27歲清潔工於9月29日「反極權」遊行期間,向1名警長投擲奶茶,早前被控1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罪,今(9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。辯方求情指被告早前已還押18天,又因拘捕而失去原有工作,被告現已知錯。裁判官最終判處被告罰款3,000元。

被告黃樂敏(27歲),今承認1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罪。案情指,有示威者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集結,警方於中午12時25分設起防線及展開驅散行動,期間被告大聲叫囂,以及用手推撞警長張紹賢,警長警告被告停止她的行為,被告突然將疑似奶茶的物品投向警長胸口,使他的上衣濕透。

辯方求情時,指被告過住沒有案底,原本是一位洗碗工,但因為被拘捕而失去工作,現時為兼職的速遞員,每月賺取2,000至3,000元。辯方又指,被告早前因被起訴,曾一度還押18天,現已知錯,亦撰寫了1封道歉信給予案中警員,而被告的胞姐亦撰寫了求情信,指被告孝順,會把所有薪金作為家用。

記者:王仁昌